慈善,也必须以市场化的方式运行
【资料图】
原创 漫天雪798 漫天霾 2023-08-06
上图是这次涿州灾情发生后各大企业捐款的不完全名单。可以想见,这份名单上的企业还会不断增加。
我们看到,要“被挂路灯的马云”的阿里捐了,“资本无序扩张”的蚂蚁捐了,对校园商家收个手续费被骂出翔的腾讯捐了,“短视频让人没有了精神生活”的字节跳动捐了,爱国者们动辄要让他们“滚出中国”的宝马中国和星巴克捐了,“雇佣童工没良心”的蜜雪冰城捐了,“克扣外卖小哥”的美团捐了……反正该捐的都捐了,不该捐的也捐了。
那些整天在网上表演爱国和正义的口炮党们,这时候在哪里呢?被许多人斥为就会“耍嘴皮子”、被老干部靳东说“只会搔首弄姿”、被大部分人看不起的网红们,也踊跃捐款:
还有被《经济日报》的佘颖锤得已经奄奄一息的新东方。
老俞啊,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但是你不捐大家都能理解的。把企业办好了,让员工能继续活下去,就是最大的慈善。你应该@一下佘颖的。
当然,更少不了被司马南差点整死、还要继续往死里整的联想。
司马南那么爱国,全网几千万粉丝,流量之王,流量就是钱,所以能在美国买房,不知道捐了多少?他的那些小将们,有没有赶赴灾区插上红旗?
人们在错误的观念指引下,诋毁民营企业,但是看看我们现在吃穿用度的一切、所有改善我们生活的技术进步,哪一个不是民营企业提供的?每次灾难发生,冲在最前面的是谁?还是民营企业。被人们骂得最惨的马云,你随便到网上搜一下他和阿里的捐款记录,就知道他为社会做出了多大贡献。
上面这些话,只是为民营企业打抱不平,想让人们对民营经济多一份理解和支持。但是绝没有鼓励他们捐款的意思。
甚至我们说司马南,也只是表达一下情绪,而不是逼着他去捐款。逼捐是可耻的,是一种勒索和抢劫。
捐款永远应当是自愿的。捐不捐都是个人自由,捐是一种情怀和声誉,不捐也丝毫不影响一家企业本身已经做出的巨大贡献。对于大部分人来说,过好自己的日子就好;对企业同样是这样,把企业经营好,就是对社会最大的贡献。
企业家的使命就是以最有利可图的方式为投资者谋求利润。追求利润的过程,就是服务消费者的过程,造福于民众的过程。因为利润的来源,就是消费者的金钱投票支持。
如果真的有什么“社会责任感”,赚钱就是企业最大的社会责任感。赚钱的企业就是正确地配置资源的企业,就是满足了消费者需求的企业,在这个过程中,它推动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,吸纳了就业。一家不赚钱的企业,就是在浪费稀缺资源,就是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,因此就倒闭了,工人就失业了,还谈什么社会责任感?
给企业家的使命中加入莫名其妙的“社会责任感”,就是在说,你除了服务消费者之外,还有一个更高的目的,这个目的通常以国家、民族、社会等等大词为幌子,对企业家的经营管理指手画脚,到这时生产什么、如何生产就不由企业家说了算,而是听命于一个高高在上的指令。这种信条足以毁灭自由企业制度。
至于说喧嚣的舆论要求企业家捐款,不捐就是没良心,然后恶猜捐款者的动机,这种猥琐的心态根本不值一驳。哪怕对自己没好处,也总希望别人出点水变差,这是嫉妒心在作祟,是短见和阴鸷的心态。在说人家没良心的时候,请晒出自己的捐款单,让人也看看他们的良心几何。人家拿出的是真金白银,却说动机如何如何,我们倒是要问问,对做实事的人横挑鼻子竖挑眼,搞各种诛心,你到底是什么动机?
那些总想拿走别人财产、去满足自己道德表演欲望的人,却指责只是想保留本来就属于自己财产的人贪婪,天理何在?一分钱不捐的人对捐款了的人评头论足,还嫌捐的太少并且不道德,荒不荒唐?
我是不大支持企业捐款的。
这当然不是说对自愿捐款的企业家没有感激和赞佩之心,而是说,这么搞的时间长了,似乎捐款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,不捐反倒不正常了,成了道德绑架的理由了。
但是更重要的是,慈善捐款——尤其是通过国家慈善组织进行的捐款——从经济学角度说,是效率十分低下的方式;并且,它并不利于我们社会的道德提升。
第一,慈善事业的作用是有限的。
众所周知,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,慈善只能让人暂时摆脱困境,并不能锤炼其自食其力的能力、克服困难的意志力和自我负责的精神。
推动人类经济进步的最重要的力量是商业。正是每个人在利润动机的驱使下,不断推动技术进步,以最低成本生产,最低价格供给,面向多数人群进行生产,由此改善了普罗大众的生活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商业才是最大的慈善。
单纯的慈善事业,固然是人们同情心和悲悯之心的体现,是高尚的情怀,但是对于提升人类福祉只是辅助性的,只能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。
一个社会要进步,从来不能指望情怀和道德说教。
第二,通过政府组织的捐款,并没有维系和强化我们社会的道德纽带。
一种慈善行为,应当得到大众,至少是受赠者的褒奖。这是激励捐款者继续行善的重大心理动机。受赠者理应怀有一颗感恩之心,以良善的心态面对社会,回馈他人的帮助,由此提升我们社会的道德,增强各阶层的联系纽带,共建一个美好社会。
这是人之常情,本是理所当然的事情。
但是在法定慈善(即纳税)和垄断慈善事业的情况下,这一切都变了味。
首先,既然你已经从我这里征走许多税收去给别人发福利了,这种强制行为让我的善心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赞美和肯定,我为什么还要再出一道钱?所以再分配政策是对人们的慈善心的重大打击。
那些说国人没有同情心的人,是逆向种族歧视者,事实从来不是这样。我们民族和其他民族相比,并不缺乏同情心。而且,他们放弃了对原因的追问。
其次,税法上规定只有通过国家认可的国营慈善机构捐款,才能在税前扣除,更加强化了国家对慈善事业的垄断。它使得民间慈善事业受到了限制,并且让慈善这种高尚的行为背负了不应有的道德指责。
最后,通过政府组织的捐款,让国家和国营慈善组织的地位凸显,却使得真实的捐赠人隐名不见。出现在大众视野中扶助大众的,总是国家。在每一次灾难事件中我们总是看到,那些受赠者很少、甚至从来没有对真实的捐赠者表达过感恩,反倒一口一个“感谢国家”。
人们已经忘记了,不论是来自财政的巨额救灾资金,还是国营慈善组织的大量捐赠款,背后都是实实在在的企业和个人。给他们送来急需的饮用水、食物和生活物资的,并不是那些虚无缥缈的组织,而是在市场中服务于消费者的有名有姓的市场主体。
因此这种做法不但不会增强阶层间的理解与认同,维系社会的道德纽带,反倒是强化了人们对权力的认同,最终纷纷向权力靠拢,瓦解社会道德。
第三,慈善事业必定是低效的。
任何不以利润为导向的事业,必定低效。这与高尚和卑劣无关。
慈善是一种消费活动,不是投资活动。主要满足的是捐赠人的道德感、崇高感和安宁感,“花钱买心安”。它没有经济计算,没有投入产出的概念,必然意味着低效。
一个人真正需要的是什么,要通过什么表达呢?
付费才能表达。
我说我喜欢什么,但是并不付费,就说明我并没有那么喜欢。我说我不喜欢什么,但是却愿意花钱买,就说明我真喜欢。我们只有通过购买与不购买这样的行动,才能推断出一个人真实的价值排序。
但是在慈善捐款中,并没有人们的真实付费行动,而是一种单方赐予。因此你并不知道别人到底真的需要什么。所以出现的结果必然是,送去的不一定是消费者最紧迫需求的,这是一种资源的错误配置。
而对于受赠方,一个人不付出代价就得到的东西,本来就不会珍惜;如果再得到的是他并不十分需要的东西,那就更不珍惜。所以才会出现受赠者倒卖捐赠物品的现象,这是将资源从并不急缺的人转移到需求最紧迫的人手中。
在灾难之中,资源本来就非常紧缺,本应将其效用发挥到最大化,然而却发生这样的错配和浪费现象,令人痛心和遗憾。
第四,垄断的慈善事业必然腐败和浪费。
审计部门已经多次指出了慈善组织中出现的物品巨大浪费、重建资金使用存在问题、虚报作假以及腐败等现象。许多善款并没有被善用。
这是必然的。花别人的钱和花自己的钱,当然是不一样的;掌控了分配大权的人,必定要首先照顾自己和自己人。这个不用多论述,参见郭美美。
我们希望社会更有爱心,希望捐助者受到道德褒奖,受赠者知道捐赠者到底是谁并且深怀感恩之心,让慈善事业成为增进各阶层理解和联结人们的道德纽带。因此必须明确的一点是:
慈善,也必须以市场化的方式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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